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度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发布时间:2023-07-06浏览次数: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办法》(湘教发〔202037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216)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推荐、2019年度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推荐工作安排

(一)遴选推荐范围与条件

遴选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具体要求《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办法》附件1第二章选拔范围和条件。推荐人选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123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从校教学科研一线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中择优遴选。优先在基础学科专业、紧密对接我省三高四新的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其他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学科专业领域遴选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二)遴选推荐名额

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指标为12(含1名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人选。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2名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参加遴选,其他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可推荐1名专任教师参加遴选。

(三)遴选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根据文件规定的推荐范围与条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二级单位推荐。二级单位根据申请人的德才表现、成果业绩等情况,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推荐人选并报送学校

3.学校资格审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4.学校遴选推荐。学校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推荐人选进行遴选推荐。

5.公示。将推荐对象及其推荐材料在学校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6.学校审定。推荐对象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按照省教育厅确定的年度推荐指标向省教育厅等额申报推荐。

(四)材料要求

711日前,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向人事处师资科提交申报人员的以下材料(供学校组织专家推荐评议时使用,电子版发送至:szk@xtu.edu.cn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核实表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成果,并请审核人签名且加盖单位公章

2《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

3单位推荐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组织申报推荐过程、推荐对象思想政治表现及教学科研业绩情况等

申报人员业绩材料内容的截止时间为2023720

二、期满验收工作安排

)期满验收对象

期满验收对象2019年度确定的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二)验收内容

验收内容为培养对象培养期内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情况,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情况,参加培养培训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培养目标实现情况等。

(三)验收结论

期满验收结论可为合格、暂缓验收或不合格。验收结论为不合格者,终止培养对象资格,并将验收结论报省教育厅备案。

)期满验收材料要求

期满验收对象将下列材料于711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供学校组织专家推荐评议时使用,电子版发送至:szk@xtu.edu.cn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验收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核实表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成果,并请审核人签名且加盖单位公章

2《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验收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

3验收对象培养期内取得的教学、科研业绩等材料的复印件所有复印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盖章)。

验收对象业绩材料内容的截止时间为2023720

、数据填报工作要求

2023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学校推荐人选需通过湖南省普通高校学术梯队人才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jschr.zt.hnedu.cn/jsc/报送相关材料

参加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的,待学校遴选推荐通过后,再在管理系统完成所有上报材料的填报、上传等工作。推荐人选登录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由学校人事处统一分配(联系人:陈丽辉,电话:58292075


附件: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办法

2需参加期满验收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单

3遴选和验收相关表格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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