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及在站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4年度,附件1)有关要求,为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特别资助和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上资助
(一)申请条件
1.具备良好思想品德、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且无科研失信行为。
2.进站18个月内可多次申请(进站之日到申请书首次提交当日不超过 18 个月),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3.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4.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派出类项目的人员(学术交流类除外),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二)材料要求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其中,“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5个;“二、项目信息”中(“研究基础”除外)不得涉及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 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明显泄露申请人身份信息的内容,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 0 分。
(三)工作安排
1.第75批面上资助,自3月1日起,申请人可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请书并于3月20日前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2.第76批面上资助,自8月1日起,申请人可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请书并于8月20日前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二、特别资助
(一)申请条件
1.进站满4个月(2023 年 12 月 1 日(含)以前进站)。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无科研失信行为。
3.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且为非涉密项目。
4.设站单位择优推荐。学校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人数的1/20推荐;不足20人的,推荐1人。
5.设站单位推荐时,可将下列条件作为优先推荐条件: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6.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本站内已获得特别资助(站 前、站中)、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以及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人员不可申请。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人员(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二)材料要求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上传科研成果等材料。
1.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其中,“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5个。
2.科研成果材料是指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中填报内容的纸质材料。其中,论文提供全文,项目课题提供批准通知书或项目计划书首页及基本信息页等相关证明,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三)工作安排
自3月1日起,申请人可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第17批特别资助,填写申请书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申报特别资助的人员需将申请书、科研成果材料(其中,论文提供全文,项目课题提供批准通知书或项目计划书首页及基本信息页等相关证明,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于3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校博管办。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一)申请条件
1.在站2年以上或出站5年内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优先。
2.申请人为所投专著唯一作者。
3.专著所属学科领域为自然科学。
4.字数不少于15万字。
5.仅限学术专著,不含译著、研究报告集、学术资料、工具书等。
6.在专著书稿完成后方可申请。
(二)材料要求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出版资助申请表》,并提交专著书稿、查重报告、相关论文。
1.《出版资助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其中,“五、与专著有关的论文”要求填报与专著有关且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总数不超过 5 项。
2.查重报告应包括总查重结果和非本人文献的查重结果。由申请人委托设站单位图书馆、研究生院或其他具有论文查重资质的机构对专著内容进行查重。
3.相关论文是指“五、与专著有关的论文”中填报的论文内容,提供论文全文。
特别说明:专著书稿撰写规范请参阅《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4年度)附录二。
(三)工作安排
自4月1日起,申请人可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相关申报材料,5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校博管办。
四、有关说明
(一)关于项目申报
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选择参加工作站单独评审;如果申请项目所属一级学科为心理学或二级学科为教育技术学,申请人需明确项目所属学科门类,教育学或理学选其一。
(二)关于材料修订
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和数据有修改需求时,需在申报截止日前逐级申请驳回。
(三)关于资助结果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在官方网站对拟资助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从公示日起,面上资助申请人可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查阅专家评审结果。
(四)关于资助证书
从资助结果公布之日起,获资助人员可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打印资助证书。
(五)关于资助成果
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公开发表资助成果时,应标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及资助编号(Supported by the China Postdoctoral Science Foundation under Grant Number XX)。
(六)关于申报时间
为提高申报材料质量和项目立项率,学校预留了一定的时间请校内同行专家对申请人申报材料进行会评或函评,申请人申报材料经专家审议定稿后再在博士后基金会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提交。请申请人务必按照通知要求按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并将《2024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发送至szk@xtu.edu.cn。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要高度重视博士后基金的申报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博士或博士后进行申报,并通知申请人在学校要求的申报日期前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人:陈丽辉
联系电话:58292075、15594191131
附件: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4年度)
2.2024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申报情况汇
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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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