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韶峰学者特聘岗位计划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发布时间:2023-12-27浏览次数: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为加强我校韶峰学者特聘岗位管理,发挥优秀人才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引领、示范、支撑作用,根据《红宝石活动优惠大厅hbs韶峰学者特聘岗位计划实施方案》(湘大党发〔202130号)精神,决定对入选2018年度的韶峰学者学科带头人进行届满考核,对聘期已满三年的韶峰学者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进行中期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届满考核

聘期届满考核对象是聘期为2018-2023年的学科带头人。

   (二)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对象是截止20231231聘期已满三年的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

、考核依据

(一)届满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中期考核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二)考核优秀者聘期内新增业绩须至少满足《红宝石活动优惠大厅hbs韶峰学者特聘岗位业绩条件》中规定的本层次学术荣誉条件、教学科研项目B类条件、论著成果B类条件、学术奖励B类条件、学科平台建设条件等上述5类条件中任意2类以上4项。考核合格者聘期内新增业绩须至少满足上述5类条件中任意2类各1项。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级:

1.因师德师风问题或学术不端情形造成恶劣影响的;

2.因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

3.因主观原因未能完成聘期目标任务的;

4.年度考核2次以上(含2次)被评定为不合格的;

5.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对于以红宝石活动优惠大厅hbs为第一单位,在重要学术荣誉、教学科研项目、论著成果、学术奖励、学科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以下所列重大成就之一的韶峰学者,在聘期届满时,此类指标不再做考核要求:

1.领衔获得国家高层次创新团队或科研创新平台。

2.获得国内外公认的国家级高层次重要学术荣誉。

3.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4.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高质量学术成果1篇以上,或者学术成果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2篇以上,或者在《哲学研究》等同层次期刊上发表高质量学术成果2篇以上;理工科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Nature, Science, Cell等国际顶级期刊上发表高质量学术成果1篇以上,或者在公认的TOP期刊上发表高质量学术成果2篇以上。

5.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级教育教学与科学研究成果奖励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以上教育教学与科学研究成果奖励一等奖及以上。

6.以第一完成人取得有重大影响的原创性标志性研究成果,或者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对解决前沿工程技术难题做出重大贡献,或者成果转化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三、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韶峰学者人选在受聘期间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目标和任务情况等。

   (一)学科带头人考察重点

1.是否引领、指导一级学科发展实力整体提升,牵头建设学科团队与学术梯队,为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等。

2.是否入选或培养出高层次杰出人才,主持获批或者主持完成国家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取得标志性成果,获得高层次奖励。

   (二)学术带头人考察重点

1.是否引领、指导一级学科的一个重要科研方向发展实力整体提升,负责建设二级方向的学科团队与学术梯队,为学科建设做出贡献等。

2.是否入选高层次优秀人才,主持获批或者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取得标志性成果,获得高层次奖励。

   (三)学术骨干考察重点

1.是否主动参与学科建设,自觉融入学科团队,且与学术带头人或者其他学术骨干形成协同互补的发展关系,在学科建设中发挥骨干支撑作用。

2.是否形成长期稳定的教学科研方向,在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成果等方面有数量的积累和品质的提升。

、考核方式

   (一)届满考核

聘期届满考核由学校和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共同组织,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根据岗位履职情况对受聘人受聘期间合同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初步确定考核等级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单位考核结果报学校审定。

   (二)中期考核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负责组织,考核结果报学校审核。

五、考核程序

   ()自我鉴定

各层次人选根据本人职责履行情况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填写《韶峰学者聘期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韶峰学者聘期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并进行自我鉴定。

考核对象应对本人所提供的考核材料真伪负全部责任,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等行为,取消其韶峰学者特聘岗位聘任资格及下一次申报资格。

   (二)所在单位考核

1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对考核对象的师德师风表现、廉洁自律情况、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个人业绩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评议意见进行初审,审核《韶峰学者聘期考核登记表》《韶峰学者聘期考核情况汇总表》,形成考核总结报告(参考附件3

2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将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内部公示。

3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将公示无异议的考核结果报学校审核。如发现二级单位在考核过程中存在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等行为,导致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学校考核

1.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考核要求,对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议,形成初步结论和考核工作总结报告。

2.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将初步考核结论和考核工作总结报告报学校审定。

六、材料要求

(一)《韶峰学者聘期考核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二)《韶峰学者聘期考核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

(三)《××学院韶峰学者人选聘期考核自评报告》模板一式一份。

(四)辅证材料1份。包括被考核人选受聘期间取得的主要课题项目、教学科研成果(著作、教材、论文、专利等)、教学科研奖励、学术荣誉及其他业绩情况等材料。(此材料为考核登记表中所填写的所有业绩佐证材料,由二级单位审核把关,不统一提交到学校,由学院存档备查。)

(五)业绩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1231

以上材料均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请各单位于2023112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本提交人事处人才办联系人:张梅、唐缙致,联系电话:58292074,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人才办邮箱rcb@xtu.edu.cn

 

附件:

1.《韶峰学者聘期考核登记表》

2.《韶峰学者聘期考核情况汇总表

3.《XX学院韶峰学者人选聘期考核自评报告》

 

 

                       人事处

                                      2023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