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rscszk发布时间:2017-09-01浏览次数:

学校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286号)要求,现将我校2017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2017年新进学校工作且未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包括已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在内)

(二)其他需要参加岗前培训的人员。

二、培训方式及内容

(一)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与分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和课程安排另行通知

(二)培训课程及学时:《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十谈》10学时、《高等教育学》36学时、《高等教育心理学》32学时、《高等教育法规》15学时、《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18学时、《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29学时,总学时为140学时。

(三)专题讲座:举办教学、科研和人事政策等相关专题讲座。

三、报名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网上报名。岗前培训报名将采取网络填报信息方式报名,待省高师中心明确相关要求后,再另行通知。网报之前先行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参训人员于98日前所在单位提交材料。材料包括:1、《2017年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师花名册》(见附件,以下简称《花名册》)2、近期1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

培训相关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有关收费标准的批复》(湘价函〔2013221号)文件精神,参训人员每人需交纳培训费200元、考务费200元及教材费。本次参训学员的培训费、考务费和教材费由学校承担。如考试未通过,补考人员需交纳由学校承担的相应课程的培训费、考务费和教材费以及40/的补考费

)各单位于98日前《花名册》和照片交至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科(综合办公楼414室)。《花名册》电子发送至szk@xtu.edu.cn

四、考试和结业

(一)今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11月上旬在长沙进行。具体考试安排和考试要求将于10月底在人事处主页另行通知。

(二)考试考查科目

1、闭卷考试课程:《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

2、开卷考试课程:《高等教育法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含《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十谈》)和《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

(三)考生考试的成绩有效期为三年,考生首次考试后必须在三年周期内通过全部五门课程的考试(包括补考),方可获得《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考核结果记入个人业务档案,并作为今后教师资格认定、转正定级及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培训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尽量为本单位学员提供良好的条件,确保学员集中精力完成培训任务。

(二)培训班实行严格的考勤管理。培训期间,学员不得有迟到、早退和无故缺课现象,学员请假须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证明、人事处同意方可办理。

(三)未参加岗前培训班的教师不能报名参加岗前培训考试。

 

    附件:2017年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师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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