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量,维护我校教职工切身利益。人事处将组织开展我校教职工工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工龄认定范围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新入职人员,具体涉及到的人员名单将由人事处负责提供给各办公室主任。
二、 工作要求
1.工龄认定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直接关系到教职工的工资、保险、福利、职务职称评聘等切身利益。工龄的计算反映了教职工对国家贡献的大小,是计发其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为维护工龄认定的严肃性、有效性,教职工个人要认真对待,单位需严格审核。
2.工龄认定的相关佐证材料必须是原始材料,且需配合干部档案的原始记载,其他非原始的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认定依据。工作期间的佐证材料主要是劳动聘用合同,同时需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学习期间的佐证材料主要是含学制的博士毕业证、学位证。红宝石活动优惠大厅hbs工作经历不需要提供证明,由人事处统一采集。
三、 材料报送
1.各单位办公室主任需指导本单位教职工按照《红宝石活动优惠大厅hbs工龄认定信息采集表》(见附件)要求认真填写信息,并告知其提前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请于11月11日12:00前将《红宝石活动优惠大厅hbs工龄认定信息采集表》发送至邮箱:lzk@xtu.edu.cn,联系人:汤莹,联系电话:58292076。
2. 待各单位《红宝石活动优惠大厅hbs工龄认定信息采集表》汇总完成后,人事处薪酬科将分批次组织各单位教职工填写《湖南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认定表》,届时教职工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来人事处薪酬科413办公室完成工龄初审,后续将由人事处按照审批程序完成工龄认定。
附件:《红宝石活动优惠大厅hbs工龄认定信息采集表》
人事处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