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人事处发布时间:2022-08-10浏览次数: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评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241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22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纳入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现聘用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评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已达到退休年龄,但在人社部门办理了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手续的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可申报评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二、申报条件

申报评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较高的学术造诣,为本学科公认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爱岗敬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一)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年限限制申报评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2.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杰出和领军人才人选;

3.“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4.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5.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6.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7.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或入选《国家社科基金成果文库》,或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第一),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第一);

8.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含原973计划、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863计划重大项目等相当水平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国家重大科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学仪器研制专项(部委推荐)项目负责人;

9.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负责人。

(二)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截至20221231日,聘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6年、同时符合下列三类条件中各一项者,聘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9年、同时符合下列任意两类条件中各一项者,聘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2年、符合下列任意一类条件中一项者,可申报评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1.第一类条件

1)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2)获得省级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3)获得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主创人员);

4)获得国家级教学名师奖,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或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个人排名第一);

5)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个人排名前二);

6)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获得国际国内最高学术技术成就,系国家、省级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领域或行业学术技术领军人物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

2.第二类条件

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含原973计划课题、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课题、863计划课题等相当水平课题)负责人;

2)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

4)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

5)国家科技创新基地申报并批准筹建过程的主要负责人;

6)主持承担过2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或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和3项及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或5项及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并经省级以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研究成果对我省产业升级转型具有重要应用价值;

7)取得重大性原创发现,且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标志性成果者(须以申报人单位为第一署名单位,申报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

8)以第一完成人获得5项及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被开发转化,且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9)以第一完成人育成经国家级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动植物、微生物等新品种(动物新品系或配套系)1个及以上并大面积推广应用,或以第一完成人育成经省级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动植物、微生物等新品种(动物新品系或配套系)3个及以上并大面积推广应用;

10)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科学技术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并创造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

3.第三类条件

1)湖南省优秀专家;

2)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3)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4)国家“长江学者”青年学者等国家重要人才计划青年人才项目获得者;

5)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 “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等省级重要人才计划人选;

6)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业内公认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

(三)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在教育、医疗卫生、科技成果转化、工程技术、宣传思想文化等领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显著成果,作出重要贡献,产生重大影响的,可申报评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上述条件中各种学术荣誉、奖励、成果获得和承担项目完成的时间,应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期间内。同一成果获得不同层次奖项的,按所获得最高层次奖项计算,不重复计算。

上述条件不作为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评聘的限制性条件或直接依据。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应综合考虑申报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工作业绩、成就贡献、社会影响、任职资历等方面的情况。

三、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的个人根据本人的任职年限和成果业绩情况,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以下简称《一览表》),提供符合相关条件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只需提供电子版,待完成推荐后再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并将《一览表》和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二)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资格审查和排序推荐

826日前,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对本单位申请人员进行材料审核、资格初审和排序推荐,认真汇总填报《一览表》。并将资格审查结果、排序推荐结果和《一览表》公示3天。

830日前,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将《一览表》(一式一份,党政领导双签并盖章)报送至人事处人力资源科,一览表电子版和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38912472@qq.com(联系电话:58293862)。

(三)学校资格复审

学校对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推荐上报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学校评议推荐和审定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专家在可推荐申报人数范围内进行评议推荐,拟定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并报学校审定。

(五)结果公示

经学校审定的推荐人选由人事处进行公示,时间为3天。

四、有关说明

(一)申报人的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1231日,按实际聘用时间足年足月计算。

(二)申报人各类学术荣誉、各种奖励、成果获得和承担项目完成的时间,应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内。

(三)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评聘工作是加强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请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高度重视,尽快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专业技术人员,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积极申报。按照省人社厅确定的申报比例规则,本次我校可推荐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数为54人(非可聘用指标数),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坚持量化考核制度和集体决策制度,认真做好评议推荐工作,挑选出最具竞争力的人员参与全省竞聘,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推荐。

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人员,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取消已聘三级岗位资格。


附件:湖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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