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宝石活动优惠大厅hbs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暂行规定

发布人:发布时间:2010-07-07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保证评审质量,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国家人事部、教育部及湖南省有关职称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条件
  ()政治思想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社会主义,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师德,爱岗敬业,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学历和资历条件
  1、申报评审教授任职资格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 任副教授职务满5年。
  2、申报评审副教授任职资格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任讲师职务满5年,或获得博士学位后任讲师职务满2年。
  3、申报评审讲师任职资格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任助教职务满4年,或获得硕士学位后任助教职务满2年,或获得博士学位。
  4、申报评审助教任职资格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见习期满,或获得硕士学位。
  5、申报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1年以上高校教学经历(引进的博士或副高职称人员可不受此限制)
  6、从2008年起,凡 19621231日以后出生,申报评审教授任职资格的, 应有博士学位; 19721231日以后出生,申报评审副教授和讲师任职资格的,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7、破格申报评审条件:
  (1)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可以破格申报评审副教授以上任职资格。其中40岁以下的人员破格申报评审教授, 应具有博士学位;35岁以下的人员破格申报评审副教授,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2)严格控制破格指标。破格申报评审的人数,应控制在当年申报评审相应级别任职资格人数的10%以内。破“任职资历”的,其现任职务任职时间应满3年。
  (3)不允许破格申报评审中级以下任职资格。
  ()外语水平
  1、应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并符合上级人事、职改部门关于职称外语考试的要求。
   2、免考,按上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计算机应用能力
  1、具有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并符合上级人事、职改部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要求。
  2、免考,按上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继续教育
  在任现职期内,应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符合上级人事、职改部门关于参加继续教育的要求。
  ()年度考核要求
  1、申报评审副教授、教授任职资格的,近5年的年度考核结论应为合格以上;
  2、申报评审讲师任职资格的,近4年的年度考核结论应为合格以上;
  3、破格申报的,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论中至少应有一年为优秀。
   ()身体健康。

  ()出现重大教学事故或侵犯学校知识产权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资格。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以及其他违纪或违法行为的,按照《湖南省违纪违法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处理暂行规定》(湘人发[1999]25)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教学条件
  ()教学工作量
  教学工作量一般应从任现职时开始计算。申报评审教授或副教授任职资格,任现职超过五年的,可计算近五年的教学工作量;申报评审讲师任职资格,任现职超过四年的,可计算近四年的教学工作量。
  1、教学工作量的定额标准(申报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时参考使用):申报评审教授任职资格的,五年内累计教  学工作量应不低于1200学时(年均240学时);申报评审副教授任职资格的,五年内累计教学工作量应不低于900学时(年均180学时);申报评审讲师任职资格的,四年内累计教学工作量应不低于480学时(年均120学时)
  2、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研究工作的,其教学工作量可适当减免,但不得低于同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1/4
  3、担任学院、教学部领导职务的,教学工作量可适当减免,但不得低于额定要求的2/3;担任校机关部门领导职务的,教学工作量不得低于额定要求的1/2;担任校级领导职务的,不得低于额定要求的1/4
  4、申报评审教授任职资格的,年均本科教学任务不得低于80学时;申报评审副教授任职资格的,年均本科教学任务不得低于60学时。
  5、从其他高等学校调入我校的教师,其外校的教学工作量可连续计算,但必须出具原工作学校教务部门关于教学工作量的书面证明。
  6、对转入教师岗位的党政管理人员,其教学工作量可从转入之日起计算,对第一年的教学工作量可不做要求,对第二年的教学工作量可按正常情况的一半要求。
  7、在职攻读博()士的,或近5年内取得博()士学位的,或引进的人才来校工作未满2年的,申报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时,教学工作量可适当减免。
   ()对讲授课程的要求

  1、申报评审教授任职资格的,一般应讲授过三门以上本科课程,其中应有一门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
  2、申报评审副教授任职资格的,一般应讲授过二门以上本科课程。
  3、申报评审讲师任职资格的,一般应讲授一门以上本科课程,或承担过辅导课、实验课,或协助指导过课堂讨论、实习课、毕业论文等。
  4、党政管理人员和长期从事公共课教学的教师,应能独立系统地讲授一门课程。
  ()教学质量要求
  1、教学内容应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能反映本学科领域国内外最新成果。
  2、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效果好,在专业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3、积极推进教学思想、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能根据学科和学生特点因材施教,具有自己的风格和特色。
  ()教学指导工作
  1、任现职以来,应担任过一年以上班主任、辅导员等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马克思主义学院、大学英语教学部、大学体育教学部等学院、教学部从事公共课教学的教师应担任过其他学生活动的辅导、指导工作,且效果良好。
  2、除公共课教师外,其他申报评审教授任职资格的,还应全过程培养过合格研究生。
  ()教育教学的测评结果应作为全面考察申报者的教学态度、教学效果和培养人才实绩的重要依据。对教学方面成绩突出的教师,应优先予以推荐和评审。
  三、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同时满足附表所列基本条件、论文专著条件和成果业绩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级别的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若并列条件中有一项特别突出,则其它条件可适当放宽。
  ()任现职以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其科研方面的要求可适当放宽。
  1、教学任务繁重且教学效果良好(年均工作量达到规定的1.5倍以上)的公共课、基础课教师。
  2、累计获得两次以上校内教学优秀奖或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奖的。
  3、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在省级比赛中获得一等奖或在全国性比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的。
  ()有关说明
  1、论文,含教学研究论文,是指公开发表的论文,并符合上级人事、职改部门关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论文的要求。CSCDCSSCI核心库来源刊(不含拓展库期刊)以科技处、社科处颁发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表》和《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表》为准。人文社会科学一、二类期刊按《红宝石活动优惠大厅hbs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认定。同一篇论文不重复计算。
  2、附表中所称项目,是指得到立项资助的教学、科研项目。
  3、论文()、项目、成果原则上要以红宝石活动优惠大厅hbs作为第一单位或主要依托单位。
  4、作为导师指导研究生发表的论文,若导师署名第二或导师为通信作者时,导师可作为第一作者对待。
  四、职称申报、推荐、评审工作中的特殊情况,由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本规定(含附表)中所指“以上”或“以下”含本级或本数。
  六、本规定从下文之日起执行。
  七、本规定由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申报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科研条件

申报

职称

基本

条件

论文专著条件

成果业绩条件

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特色,是学科梯队的带头人或主要骨干,并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书育人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

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①以第一作者在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不含拓展库期刊,下同)上发表6篇以上学术论文;

②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被EI(工程索引)SCI(科学引文索引)收录3篇以上;

③以第一作者在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并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2项以上发明专利授权;

④以第一作者在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上发表4篇以上学术论文,并独立撰写并出版一部15万字以上高水平学术专著或参编21世纪课程教材和研究生教学用书。

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①国家级重大项目的前7(含主持人,下同)

国家级重点项目的前5名;

国家级一般项目的前3名;

主持1项以上省部级项目;

⑤获得国家级成果奖;

⑥获得省部级成果奖一等奖的前6名;

⑦获得省部级成果奖二等奖的前4名;

⑧获得省部级成果奖三等奖的前3名;

主持或为主从事(3)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咨询服务项目,到账经费社会科学类20万元以上、自然科学类40万元以上(由学校科技处、社科处、计划财务处证明,下同)

独立撰写并出版一部15万字以上高水平学术专著或参编21世纪课程教材和研究生教学用书。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①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8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在CSSCI核心库来源期刊上发表5篇以上学术论文;

②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人文社会科学一类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

③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人文社会科学二类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

①自然科学类: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被EI(工程索引)SCI(科学引文索引)收录6篇以上。

社会科学类:独立撰写并出版15万字以上高水平学术专著。并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人文社会科学一类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在学校认定的二类期刊上发表4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在CSSCI核心库来源期刊上发表8篇以上学术论文。

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国家级重大项目的前3名;

国家级重点项目的前2名;

主持1项以上国家级项目;

获得国家级成果奖;

⑤获得省部级成果奖一等奖的前5名;

⑥获得省部级成果奖二等奖的前3名;

⑦获得省部级成果奖三等奖的前2名。

附表:申报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科研条件()

申报

职称

基本

条件

论文专著条件

成果业绩条件

具备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及时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动态,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好成绩,学风严谨。

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以第一作者在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上发表4篇以上学术论文;

②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被EI(工程索引)SCI(科学引文索引)收录1篇以上;

③以第一作者在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并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1项以上发明专利授权;

以第一作者在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并参与撰写一部学术专著或参编21世纪课程教材和研究生教学用书(不少于5万字)

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国家级项目的参与者;

省部级以上项目的前3名;

主持1项以上地厅级以上项目;

获得省部级以上成果奖;

主持或为主从事(5)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咨询服务项目,到账经费社会科学类10万元以上、自然科学类20万元以上。

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①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发表8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在CSSCI核心库来源刊上发表3篇以上学术论文;

②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人文社会科学二类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

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发表8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在CSSCI核心库来源刊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并参与撰写一部学术专著或参编21世纪课程教材和研究生教学用书(不少于5万字)

①自然科学类: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被EI(工程索引)SCI(科学引文索引)收录2篇以上。

②社会科学类: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人文社会科学一类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或二类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在CSSCI核心库来源刊上发表5篇以上学术论文。

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国家级重大项目的前4名;

国家级重点项目的前3名;

国家级一般项目的前2名;

④主持1项以上省部级项目;

获得省部级成果奖一等奖;

⑥获得省部级成果奖二等奖的前5名;

⑦获得省部级成果奖三等奖的前3名。

具有本专业所需的知识、技能和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根据规定参加过社会实践锻炼及教学环节的锻炼;并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过1篇以上学术论文,且参加过1项以上科研课题,并获得一定成果,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承担过本科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课,专业课教师还应能协助指导毕业论文(设计)、课程设计、实习等教学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