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度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发布时间:2023-10-23浏览次数: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3181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申请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创新创业精神强,为湖南省经济社会建设事业努力工作。坚持突出业绩、面向一线、拼搏奉献原则5年在专业技术一线岗位工作,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深,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作出突出贡献;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同行专家公认,达到省内外领先水平。

(二)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者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或者长期扎根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四)在宣传文化领域,对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某学科的带头人。

(五)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理念、能力和水平处于省内外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

(六)长期扎根基层专业技术岗位,为乡村振兴,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农村作出突出贡献。

(七)在其他行业领域中,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二、限制条件

(一)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人员,享受副省(部)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

(二)已获得政府特殊津贴(含国贴、省贴)人员不再参与省政府特殊津贴选拔。

(三)截止到20231231日前退休人员不参与选拔。

三、推荐指标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学校可推荐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业技术人才人选1名。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1名,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四、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学术委员会综合评议推荐,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

(二)资格审查,专家评议。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评议推荐。

(三)结果公示,学校审定。人事处将拟推荐人选在校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报学校审定。

五、材料及时间要求

112日前,请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向人事处人才办(综合办公楼411室,联系人:张梅,联系电话:0731-58292074)提交推荐人员的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rcb@xtu.edu.cn

(一)综合推荐报告。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报告,主要说明推荐人选思想政治、工作业绩、学术水平等情况,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须同时提供纸质档和电子档

(二)《专家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按《填表说明》填写,胶装成册,封皮处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一式一份,须同时提供纸质档和电子档。

(三)2023年推荐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其中突出贡献事迹要求涵盖近5年来主要业绩贡献、专业领域创新点、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等,各栏目字数不超过300字。所在单位须对《一览表》中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须同时提供纸质档和电子档。

特别说明:本次学校推荐人选须同步完成线上渠道申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1.《专家情况登记表》

     2.《2023年推荐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20231023